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期)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总分及排名: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总分 | 排名 |
| **** | 421,286.73 | 通过 | 通过 | 96.40 | 1 |
| ******公司 | 439,068.58 | 通过 | 通过 | 65.99 | 2 |
| 珠****公司 | 441,990.38 | 通过 | 通过 | 62.39 | 3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公司、珠****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平吉大道9号华熠大厦A408F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421286.73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三期)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永东、师凤霞、陈明、侯雅风、吴燕琳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货物类”计算收取。不足7500.00元时,按7500.00元收费。人民币7500元。
九、公示期限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中心****集团)(https://www.****.com/)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om)。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湾街道金健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5-****1264转808
邮 编:518017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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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