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路3660号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捌仟贰佰伍拾元(¥:198250元)
评审报价:壹拾玖万捌仟贰佰伍拾元(¥:198250元)
评审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2025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2025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全年抽检食用畜(水)产品650批次,检测种类包括肉及副产品、蛋、饲料、尿样、水产品等。 服务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测管理办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完成服务。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评审专家名单
刘彗、胡**(组长)、杨电敏。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181****2125,邮箱****@qq.com。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县罗河中路与建设中路交叉口
名 称: ****
地 址: ****酒店西门对面
项目联系人: 叶工 陈主任(业主)
电 话: 181****2125 0557-****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