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5〕152号
关于**县石窟河**堤围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对**县石窟河**堤围防洪治理工程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完善石窟河防洪体系,同时保障河岸、堤防周边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镇、三圳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石窟河**堤围位于石窟河左岸,起点位于**镇**村红三组,终点位于三圳镇九岭村黄下一组,堤围长度为11.6km,涉及治理河道长度 10.43km,治理内容为堤身和堤基防渗排水处理 1.757km,护脚加固6.683km,堤顶道路恢复1.041km,临水坡混凝土护坡修复9.714km。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8049.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134.25万元、勘察203.1万元、设计169.99万元、监理121.41万元、其他1420.31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石窟河**堤围防洪治理工程)。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和项目的每月进度报送等工作。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确有改变,必须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其他事项: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采用绿色节能环保设备,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石窟河**堤围防洪治理工程)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务局、统计局、****政府、****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8049.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134.25万元、勘察203.1万元、设计169.99万元、监理121.41万元、其他1420.31万元。 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四、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按规定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