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本校师生科艺思维,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科学研究氛围,图书馆决定举办“学术之光,科学之美”巡礼。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磋商具备资深展览承办经验的服务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学术之光 科学之美”——****NSC论**果巡礼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自签订合同之起15天内完成。
(四)预算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报价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五)设计理念:通过NSC文章首页、期刊封面图片、期刊实体陈列、作者研究分享等,帮助师生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激励师生深入开展高质量学术研究;通过研究成果的封面艺术设计,将科学之美、艺术之美融合体现,让师生们共赴学术之光,领略科学之美。
(六)采购需求:
1.负责展览主题深化、展区规划、流程设计,确保展览调性与巡礼主题高度契合。
2.统筹展台搭建、物料制作及安全保障,保障展览全程高效有序。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服务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网(www.****.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服务商(以上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具备丰富的相关业务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及时响应,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 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图书馆北馆601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3:00(**时间)。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图书馆北馆606。
(三)递交方式: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密封提交。
(五)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兹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3: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的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人出席开标仪式并签名确认开标金额记录。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图书馆北馆606。标书代写
六、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按月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开标一览表列表分项标明“总价、工期、免费质保期”并盖章、签名,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标书代写
(八)本项目以项目包为单位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整个品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九)报价:用人民币报价,每一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十)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十一)投标书应采用胶装形式(非卡装)胶装成册,投标文件的任何缺漏,都会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评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虑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业绩、售后服务与质量保障、价格因素(详见评审办法),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服务单位,磋商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图书馆北馆601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31****7091
邮 箱:****@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不组织潜在服务商集中踏勘项目现场,服务商可自行踏勘,踏勘费用自理。
(二)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分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