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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洁原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洁原公司位于**省**市**区光辉镇哨台村1组41号,主要从事HW01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2020年7月,洁原公****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巴环审〔2020〕23号),并于2021年7月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023年6月进行技改,****环境局环评批复(巴环境审〔2023〕17号),并于2025年1月完成技改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12月,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2022年7月、2024年11月换发了经营许可证。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代码:HW01医疗废物
拟核准经营规模:5475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
拟核准许可证有效期:5年
经审查,****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环境局****管理科 唐陈
联系电话:0827-****419
邮编:636000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西段187号。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5日。
****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