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14****保护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市**区角家****电站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1)项目名称:**市**区角家****电站送出线路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区、寻甸县境内,起点坐标:103°15\'40.072"E,25°58\'09.289"N,终点坐标:102°45′52.290″E,26°11′52.100″N。
(4)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市**区角家****电站送出线路位于**区、寻甸县境内,起点位于**区角家****电站,坐标:103°15\'40.072"E,25°58\'09.289"N;终点位于寻甸县马路坡220kV侧间隔,坐标:102°45′52.290″E,26°11′52.100″N。**1回220KV线路,线路全长45.5千米(其中**区境内约20千米,寻甸县境内约25.5千米),自立式角钢塔115基(**区境内49座、寻甸县境内66座)。导线型号为1×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2根OPGW光缆(10mm覆冰区域采用OPGW-24B1-100-1-2、20mm覆冰区域采用OPGW-24B1-120-1-1)。
二、建设单位:**** 联系人:韩** 联系电话:180****1690 联系地址:**省******园区碧谷片区桂苑街39号
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1月0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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