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餐厅设备(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17: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玉兰、马北美、吴建粦、江文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255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松城街道**路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7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四路162号**都大厦北楼电梯22层1530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255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厅设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合同包1(食堂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设备)代理服务费金额:2.708800(万元),更正为:3.6772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设备)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福****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设备)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098,900.00元,更正为:2,979,327.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设备)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096,338.00元,更正为:2,972,35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合同包1:
| **** | 2,979,327.00元 | 食堂设备(总价):****350元 |
1、 在资格性审查环节中“**省**新****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序号96.97三级隔油池未明确所属行业;“**奇点****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序号18四门双温高身雪柜、序号23单门留样柜、序号62食品留样柜、序号110消音风管未进行响应,根据招标文件“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的条款,故“**省**新****公司、**奇点****公司”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剩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在技术评审环节中“**旭****公司”未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 、“****公司”提供的16KW双头汤炉、16KW单头汤炉 等检测报告的电压/功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技术符合性 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全部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故“**旭****公司、****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剩余投标人均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中标人须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2套)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省**市**区五四路162号**都大厦北楼电梯22层1530单元 陈小姐收 189****2557),同时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携带委托书联系财务 0591-****1120),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标书代写
4、未中标人可至****领取落选通知书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5、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评审价格:****350元
名称:****
地址:**县松城街道**路27号
联系方式:059****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162号**都大厦北楼电梯22层1530元
联系方式:189****2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玉兰、马北美、吴建粦、江文芳
电话:189****2557
****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