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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秀山县溶溪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井涌水治理工程)(二标段)
补遗澄清文件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市秀山县溶溪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井涌水治理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一、补遗澄清部分
1、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款投标保证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所属行业更正为建筑业,如下:
修改前:
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市政 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的,该联合体方可免除投标保证金。
修改后:
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建筑业 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的,该联合体方可免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15日9:00(**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等顺延。标书代写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澄清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