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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G0323**至**高速公路**至**段施工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9-18
G0323**至**高速公路**至**段施工监理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题1:如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从在岗项目撤离至本项目履约的承诺书是满足要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进场履约的承诺函,承诺函需由目前任职项目的项目法人盖章,承诺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新****开发区大王街道**南路1999****中心1006室
联系人:孙工
电话:189****09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高工、吴工
电话:187****1213、199****3483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