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房屋网上公开竞租公告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省公共**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号)、《****关于15项房屋公开竞租的函》(镇国投函〔2025〕62号)等文件,现以网上挂牌公开竞价方式出租****15项房屋2年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5项房屋公开竞租明细表: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所属单位 |
所在位置 |
数量(间) |
面积㎡ |
性质 |
资产现状 |
出租资产编号 |
月租金(元/月/㎡) |
月租金 |
出租年限(年) |
年出租金额起始价(元) |
合计总租金(元) |
每次竞价增长金额(元) |
竞租保证金 |
备注 |
| 1 |
滨河路1号1幢1号车库 |
财政局 |
滨河路1号 |
1 |
29.94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1 |
5.34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2 |
滨河路1号1幢3号车库 |
财政局 |
滨河路1号 |
1 |
30.58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2 |
5.23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3 |
滨河路1号1幢4号车库 |
财政局 |
滨河路1号 |
1 |
29.94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3 |
5.34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4 |
滨河路1号1幢7号车库 |
财政局 |
滨河路1号 |
1 |
32.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4 |
4.96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5 |
滨河路1号1幢8号车库 |
财政局 |
滨河路1号 |
1 |
31.70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5 |
5.05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6 |
滨河路1号2幢3号商铺 |
财政局 |
滨河路1号 |
1 |
66.5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6 |
15.03 |
1000.00 |
2 |
12000.00 |
24000.00 |
500.00 |
500.00 |
商铺 |
| 7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1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16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7 |
6.25 |
100.00 |
2 |
1200.00 |
240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8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2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16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8 |
6.25 |
100.00 |
2 |
1200.00 |
240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9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3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16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09 |
6.25 |
100.00 |
2 |
1200.00 |
240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10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4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10 |
6.40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11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5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11 |
6.40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12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6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12 |
6.40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13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7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13 |
6.40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14 |
财政局住宅区车库8号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14 |
6.40 |
160.00 |
2 |
1920.00 |
3840.00 |
100.00 |
500.00 |
车库、仓库 |
| 15 |
财政局住宅区二层综合用房 |
财政局 |
财政局小区 |
1 |
125 |
委托经营 |
闲置 |
015 |
4.32 |
540.00 |
2 |
6480.00 |
12960.00 |
500.00 |
500.00 |
办公室 |
| 合计 |
15 |
518.96 |
3440.00 |
41280.00 |
82560.00 |
|||||||||||
注1:(此表中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状测量为准,房屋使用权以现状出租)
二、出租方式
本项目是网络竞价,采用网上公开竞价方式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出租起始价及每次竞价增价幅度
以“本文中第一点****15项房屋公开竞租明细表”中为准。
四、出租合同签订及出租押金
(一)****机关****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门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合同第一年的租金和出租押金,不接受分期付款方式。第二年开始于签订门面出租合同日期后10个工作日交清一年全部租金。
(二)本项目门面出租押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金额。
五、出租条件
(一)使用经营范围以双方签订的“门面出租合同”中约定为准,其他事项以签订合同中为准。
六、报名参加竞租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租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必须上传附件:
1.《竞租申请书》扫描件;
2.《竞租承诺书》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在一页);
6.授权委托书;
7.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相关转账证明票据扫描件;
8.缴纳竞租保证金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请在开户许可证上备注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扫描件。
以上证件(书)均应加盖竞租单位公章。
自然人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必须上传的附件:
1.《竞租申请书》扫描件;
2.《竞租承诺书》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在一页)
4.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相关转账证明票据扫描件;
5.缴纳****银行****银行卡上备注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扫描件。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竞价,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范本,请竞租申请人访问“**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进入本项目竞价文件相关材料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七、报名时间
报名截至时间:2025年9月29日18:00时(星期一)至2025年10月20日18:00时(星期一)。
八、资格审查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5年10月21日11:00时(星期二)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出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至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资格审查不接受报名材料有漏项的申请人,报名时间截至,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的申请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否则,不能参与竞价。
九、保证金缴纳:
(一)缴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9月29日18:00时(星期一)至2025年10月20日18:00时(星期一)。
(二)按“本文中第一点****15项房屋公开竞租明细表”中对应金额要求,缴纳对应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交款成功后,才可以参与网上竞价。由于竞租申请人未按时缴纳竞租保证金,造成不能参加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申请人须按规定线下缴纳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个人申请的必须由申请人账户转账或汇出,请竞租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缴纳保证金联系人/电话:饶静/137****3815。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镇沅县支行;
银行账号:2428 9801 0400 11192;
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房屋名称+竞租保证金字样,如:滨河路1号1幢1号车库竞租保证金。
(四)竞得人在竞****机关****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门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交付租金和房屋出租押金。门面出租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租保证金。
(六)其他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十、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一)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4:00时至16:00时止。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16:00时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
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
(二)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2.报价自由。竞租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租起始价的即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自由竞价期截至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5.因竞价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6、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网络竞价地点,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或竞价失败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以下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1.该项目将通过**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网上进行,竞租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租。电子标服务
2.竞租申请人可对所要竞租的门面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门面的一切现状、品质及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瑕疵,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负责,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公开竞租公告及勘查所要竞租的门面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需要到现场踏勘的,请和****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87****9665。
3.网上挂牌出租交易流程如下:用户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注册审核通过→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上传相关完整的报名材料)→报名结束→资格审查(包括保证金到账确认)→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4.本项目是网络竞价,竞租竞价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当日,请竞租人自行通过网络参加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限时竞****机关****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租人为法人的,请携带公章。
提示:请各位竞租人在2025年10月21日14:00时-16:00时(星期二)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准备网络竞价,竞租人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请各位竞租人自行选定网络竞价地点,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若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或竞价失败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租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媒体发布。
(二)请各竞租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租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受****委托,镇沅彝族哈****机关****中心具体承办网上公开出租相关事宜。
十四、联系方式:
出租人:****,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7****9665。
出让机构:镇沅彝族哈****机关****机关****中心,人民路18****机关楼一楼)。
联系电话:0879-****116、159****1159。
联 系 人:方老师。
镇沅彝族哈****机关****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