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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报送的《****关于**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方案的请示》(涵国政〔2025〕73号)收悉,根据《******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多余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莆自然资〔2022〕33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方案》。
二、由你镇作为业主,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将剩余土石方在产****分中心)进行公开拍卖,收益所得上缴区财政。
三、本次处置剩余土石方量约41.0226万立方米,处置出让底价为44.07万元,竟得人处置剩余土石方期限为3个月。
四、请你镇负责做好多余砂石土处置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运输局、****监督局,****环境局、****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