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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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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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万元)

****中心“法治**”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60

二、项目概况

中共中央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文件相继规定,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下简称“中心”)于2020年10月设立运营“法治**”微信公众号,鉴于“法治**”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对新闻传播专业、信息技术等方面条件要求较高,为继续推进全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持续提升,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以及增强“法治**”微信公众号品牌效应,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法治**”微信公众号技术升级和运营维护服务,以持续发挥普法品牌效应,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三、项目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中心“法治**”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一)公众号运营服务

(二)短视频运营服务

(三)活动策划服务

(四)人员及设备配置服务

(五)配套技术设备服务

四、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人民币)。即最高限价为60万元,超出本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标书代写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应为网络平****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主流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我国的主流媒体主要包括:**社、中新社、CCTV、中国日报、人民日报、环球时报、CRI国际在线、新浪网、搜狐网、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

(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不满足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及提交方式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见附件3;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三)提供网络平****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新闻网站资质证明;

(四)提供诚信承诺函,见附件1;

(五)项目报价单;

(六)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建议所提供材料按照“第三章评分细则”顺序进行排列)密封;标书代写

(七)报名回执,见附件2;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请于2025年9月25日18: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三份、电子版1份)投递至****。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fjflfwzx@szgm.****.cn,纸质版送至指定地址:******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市光****社区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0755-****7975,联系人:黎工。

附件:1.诚信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报名回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2025年9月29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9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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