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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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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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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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手术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18:0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婧
项目联系电话 0532-****755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峰山路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2-****953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上清路20****中心B座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2-****7550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手术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手术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5-09-28 18:1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1、原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或核心产品)已完成的同品牌同类项目业绩,每份得1分,满分5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的电子文档,三项缺一项不得分。 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署时间为准”。更正为:“产品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核心产品)已完成的同品牌同类项目业绩,每份得1分,满分5分。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的电子文档,三项缺一项不得分。 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署时间为准”。 2、原评分标准:“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产品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更正为:“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产品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总代理商出具的质保承诺书原件电子文档)”。
3.更正日期: 2025-09-29 17:4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 地址: **市峰山路84号
联系方式: 0532-****9536
2.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市**区上清路20****中心B座405
联系方式: 0532-****7550
3.项目联系人: 李婧 联系方式: 0532-****755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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