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大学****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9-29

一、****受招标人委托,****大学****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并在****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6.82元/立方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瑞****公司

投标报价:4.9元/立方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柏林****公司

投标报价:5.9元/立方米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09日17:00。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一次性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5年09月29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大学****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2025-09-05

各潜在投标人:

****大学****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做如下答疑澄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要求3.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因本项目涉及的医疗设备仅限于制氧设备,****监局医疗设备分类明细,均属于二类,实行备案管理,无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只需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即可。建议修改。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要求3.2资质要求第(1)款:(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现修改为: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第一项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院制氧服务业绩的(含在履约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15分。

(1)从招标文件需求来说,本次招标要求满足医用氧纯度≥99.5%标准,但业绩要求中未明确要求,****医院制氧服务(富氧空气93%)业绩,能不能算有效业绩

(2)本项目是招制氧服务,制氧设备销售的业绩能不能算有效业绩

回复:(1)投标人提供满足招****医院制氧服务业绩,均算有效业绩,不考虑医用氧纯度。

(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制氧服务,制氧设备销售的业绩不算有效业绩。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28日14时30分。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

2025年9月5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9
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