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陂塘排渠及公安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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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陂塘排渠及**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投资项目代码:****)已由广****改革局****水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区陂塘排渠及**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主要包含陂塘排渠和**支渠两条渠箱流域范围,涉及黄边北路、福泰西路、广云路、十二岭路、**庄路、**大道北、丛云路等路段。建设内容包括:内涝点治理:1、福泰西路内涝治理**雨水管渠d300-1500×1300,合计511米;2、**庄路污水泵井溢流风险点改造,**d300-d600 污水管24米;取消渠箱入涌口截污措施:1、渠箱截污**管道d300-d800,合计310米;2、市政错混接改造**管道d300-d500,合计159米;3、左干渠**补水泵井一座,规模 1.0万 m3/d,配套压力出水管 d426×9 合计 35.2米;4、渠箱升井143个,清疏4867m3。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07.90万元。

2.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417.98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02715.00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702.98元。投标人总投标报价以及设计费、**工程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390日历天(总工期涵盖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总承包范围内的各个实施阶段的时间总和)。

2.5.1 施工图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2.5.2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3 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2.5.4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经财政部门或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评审。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工程施工图设计: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6.2 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6.3 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注: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是否允许兼中;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编制单位):****公司(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 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工程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2 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2 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人士,则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3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4.4 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4.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3.4.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主办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标书代写

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3.8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标书代写

5.3 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司****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投标人应****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资格审查方式

9.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9.2 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10.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10.2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2.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1911。

13.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址:**市**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5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瘦狗岭路563号1707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9746

招标监督机构:****水务局

地址:**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监督电话:020-****1911

附件1:投标人声明.docx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docx

****水务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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