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新购便携式高压水泵23台、移动式消防水囊41个、背负式风力灭火机64台、森林防火工作马甲300件。切实强化市、镇、社区三级森林防灭火器材库的战备物资储备,有效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与实战能力。预算资金143万元;
拟通过本次比选,****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投标相关活动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事项止。
三、比选范围
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省外在川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备工商注册手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获取期限:比选文件自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11:30,13: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1)现场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地址:**省**市幸福镇彩虹大道南段76号5楼502号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公司全称+项目名称)。
六、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10: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比选人,地址:**省**市幸福镇彩虹大道南段76号5楼502号,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七、本项目比****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地址:**省**市幸福镇彩虹大道南段76号
联 系 人:汪老师
电话:136****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