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石膏有限公司301县道保护范围内采空区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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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301县道保护范围内采空区治理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公司301县道保护范围内采空区治理工程已由邳****办公室以 邳政服投备(2025)4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四户镇石羊村。

2.1.2建设规模:对不稳定的采空区采取注浆充填措施,消除地面塌陷隐患。采空区治理工程水平投影面积约35000平方米,内容主要为封堵墙31处、注浆钻孔约6800米、固管约4250米、注浆站1座、监测点10个、注浆量约21万立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约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含图审),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公司301县道保护范围内采空区治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其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矿业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采空区治理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采空区治理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PPP项目)。

注:①设计业绩以合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相关数据和内容。

③若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对作为牵头方的业绩予以认可。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一职务。

3.4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数字人民币、√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交易中心

开户行: ****商行**支行

开户账号: 320********100****9987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标书代写

4.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标书代写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00002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交易中心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2)****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银行担保的内容。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9月29 日至2025年10月13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10.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邳****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王志康 电 话:0516-****9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广场SOHO 3号楼17层

联系人:张素雅 电 话:0516-****6677/182****0726

2025年0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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