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挂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租下列资产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 年限 |
起始价 (元/年) |
底价(元) |
起始总价(元) |
增幅 (万元)/次 |
| ****-1 |
**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2143.25 |
5 |
125714.74 |
628573.70 |
628573.70 |
0.1 |
| 特别提醒:1、本标的物位于**丰庄镇薛湖村境内,总建筑面积约2143.25平方米,包含钢结构收储厂房2栋、粮食烘干房1栋、办公用房1栋及所属院落,其中 收储厂房建筑面积约1799.25平方米,烘干房约144平方米,办公用房约200平方米,房屋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 2、厂房内现有的铲车、地磅、烘干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等,评估价值为163763元,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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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5年9月29日后登****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cn/)自行下载**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挂牌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竞买登记)携相关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票据;自然人竞买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竞买保证金票据)到****业务三部办理竞买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标书代写
四、挂牌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5时30分标书代写
挂牌地点:****服务中心开标二室(**城投大厦5楼)标书代写
五、挂牌要求
1、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2、成交确认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租金应按合同要求付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3、标的物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登记的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情况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出让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4、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底价,否则不成交,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本项目属于农村产权项目。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申请人应将本****银行转账方式汇入********银行账户(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标的名称或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
****竞买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汇款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 ****-1 |
**丰庄镇薛湖村收储厂房(含烘干房)及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62000 |
**** |
****银行****公司**寿春支行 |
121********008560 |
| ****公司**寿春支行 |
188****92917 |
||||
| ****营业部 |
361********4034908 |
||||
| ****银行****公司****支行 |
340********800001152 |
备注: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丰庄镇薛湖村
联系人:袁绪纯
联系电话:136****52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人:杜雷
联系电话:0554-****993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