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司与**建筑、**公司、**公司、广恒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等相关案件项目进行邀请询价,共收到三家单位响应文件,分别为广****事务所、****事务所、****。2025年9月23日按公司规定程序召开了此项目评审会。现对本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源公司与**建筑、**公司、**公司、广恒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等相关案件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采购(招标)控制价:0元
四、采购内容:****事务所协助****与**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处理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等相关案件。
五、最终结果:第一名为****,得分89分、报价为:1.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5%(含15%)计算风险律师费用;2.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1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2%(含12%)计算风险律师费用;3.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500 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9 %(含9%)计算风险律师费用;4.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6%(含6%)计算风险律师费用;5.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3%(含3%)计算风险律师费用;6.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含1%)计算风险律师费用。第二名广****事务所,得分42分,报价为:1.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8%(含18%)计算风险律师费用;2.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1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5%(含15%)计算风险律师费用;3.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500 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 12%(含12%)计算风险律师费用;4.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9%(含9%)计算风险律师费用;5.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6%(含6%)计算风险律师费用;6.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6%(含6%)计算风险律师费用。第三名为****事务所,得分38.5分,报价为:1.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8%(含18%)计算风险律师费用;2.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1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5%(含15%)计算风险律师费用;3.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500 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2 %(含12%)计算风险律师费用;4.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9%(含9%)计算风险律师费用;5.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6%(含6%)计算风险律师费用;6.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6%(含6%)计算风险律师费用。
六、中选单位:****
七、中选金额:1.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5%(含15%)计算风险律师费用;2.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1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2%(含12%)计算风险律师费用;3.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500 万元(含)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9 %(含9%)计算风险律师费用;4.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6%(含6%)计算风险律师费用;5.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 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3%(含3%)计算风险律师费用;6.处置前述股权、债权等权益所得的税后实际入账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税后实际入账金额的不超过1%(含1%)计算风险律师费用。八、采购结果自2025年7月30日起,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各有关响应单位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无响应单位质疑的,采购人将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小姐,020-****08115。
****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