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车所平过道铺面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WXY-GTD-LZXDCS
1.招标条件
**高铁****动车所平过道铺面更新项目,****公司《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高铁基础设施段内燃冲击镐更新等10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建函〔2025〕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使用****公司技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高铁基础设施段,委托****代理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高铁****动车所平过道铺面更新项目。
2.1.2工程地点:****动车所。
2.1.3工程规模:****动车所2#道口4股道及3处股道间道口铺面,3#道口27股道及20处股道间道口铺面,4#道口27股道及22处股道间道口铺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起皮、边角压溃及铺面不平整等问题,存在影响设备限界、作业人员及车辆通行问题。
2.1.4.建设工期:本工程建设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高铁基础设施段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计划日期为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业绩要求: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3资质内容: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以上资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标书代写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信誉要求:参照《国铁集团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204〕2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单位,不接受投标。
3.8中标后能开具国家规定适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月 30日08时至 2025 年10月10日18时,在****@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报名材料为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标书费缴费凭证,报名成功在****(**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获取招标文件。
****缴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注: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多个标段缴100元即可),售后不退(缴费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
2.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视为报名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地点:**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址:**省**市**区**路三角线10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35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魏晓艳。
电话:0931-****508。 电子邮件:l****@163.com。
****纪检:0931-****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