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大自然资示〔2025〕24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9月29日15:00时在**省公共**交易系统线上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位于**县将赵****委员会****小组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5973.00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97.1090 |
| 受让人 | **** | ||||
| 备注 | 竞得人需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循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用地规模须符合行业土地使用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 | ||||
二、公示期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单位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0878—****588; 联 系 人:曹先生
****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