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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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行政审批局以巨行审备〔2025〕1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0337.73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1363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22009.35 ㎡,总建筑面积 25451.8 ㎡(地上建筑面积 20279.69、地下建筑面积 5172.11),主要建筑物为一栋-1-11 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康养用房 149 间,****餐厅、理疗室、****中心、康养超市,以及停车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消防等其他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 **省**市**县**街与顺泽路交叉口东北角。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3870万元其中(设计费:240万元,**工程费:13630万元)。 2.3 计划工期: 770 日历天(其中: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 73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0:00至2025-10-13 23:59(**时间,下同),登录**县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暗标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公共**交易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 付煜垚/王德明 ,联系电话: 133****7550/0319-****60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24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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