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96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片区国道三二四线以南规划道路东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969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041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27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2025P20 | 宗地总面积: | 526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芗**金峰中路以东规划金岭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23.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267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2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250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56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2025P16 | 宗地总面积: | 594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北路以东石仓北路以西长福路以南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23.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942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249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76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2025P17 | 宗地总面积: | 362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芗****北路以西**北路以东永亨世家以北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23.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623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051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68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2025P18 | 宗地总面积: | 290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芗**胜利西路以西**路以东武举路以南金岭路以北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1.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5807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22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7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052 | |||
| 现状土地条件: 为净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 起始价: | 33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到 ********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到 ****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五楼(5070号)土地竞买受理处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20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0月21日 10时00****服务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2025P16出让范围不包含东侧规划出入口处高压线缆范围内地下空间部分,竞得人在建设地下室时,需结合线缆做好退让工作。 宗地2025P17应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0m的街坊通道连接**北路、**北路和通宝巷,街坊通道应对外开放,并具备机动车通行条件,地块竞得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时交通管制;该宗地应临**北路建设一条管径不小于DN600的南北向雨水管,连通地块东南侧现状道路雨水管和北侧脚桶港暗渠。 2025P18宗地R1线结构外边线外侧30m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控制保护区范围,地块建设工程设计****管理部门城际轨道交通R1线方案做好衔接。 (二)宗地2025P16的小学****大学****学校、****小学迎宾分校,****中学、****学校、****大学****三校划片;宗地2025P17小学****中心小学,初中按《****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的意见》(漳教初〔2015〕18号)文件执行;宗地2025P18的小学施****小学,****办事处****初中校;宗地****的小学施教区为**市****小学、**市****小学,初中为****中学;宗地2025P20小学****小学,****办事处****初中校。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三)本次出让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地块除外)及已缴耕占税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四)宗地2025P17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其余宗地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 (五)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八)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6-****8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分行营业部,****营业部,****银行****公司**芗江支行,****公司**高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505 0166 8107 0999 9999,1409 0209 2960 0339 673,4221 7759 8327,1367 5101 0400 3671 7,1610 3010 0100 2796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