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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管理局关于2025年9月29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麓湖生态城Q8桥梁建设工程 | 天府新区**路 | **** | **省川冶****公司 | 本项目麓湖生态城Q8桥梁建设工程位于麓湖生态城内,**路西段,桥梁横跨麓湖东西两岸,是连接区域麓湖两岸的重要通道。 | 废水: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已有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1处洗车场(30m2)、1座简易隔油沉砂池(10m3),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洒水抑尘。 废气: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定期洒水、出场车辆清洗车轮和车身;裸露地表配置密目防尘网覆盖。 噪声: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和车速和车辆鸣号,避免车辆拥挤,禁止夜间施工。 | 项目2025年9月23日在天府新区**片区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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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
联系电话:028-****3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