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02H井油气回收试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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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27-****466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西段187****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102H井油气回收试采工程. | ****5组 | ****公司****公司 | 长锦建院(成****公司 | 项目利用原102井钻井工程已建场地**撬装回收CNG站场一座,用于回收**102H井试采期间的天然气,站场设置井口装置、水套炉、三相分离器、天然气压缩脱水一体橇等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2.5万Nm3/d天然气。 | 1、废水 施工期: ①施工废水由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用水,严禁排放至附近地表水体。 ②场内管道试压废水经简易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暂存于污水罐(1个40m3+1个11.2m3)内,定期用密闭罐车运至******公司或环保手续齐全、有处理能力的气田水处理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果树种植农肥。 2、废气 施工期: ①施工扬尘:洒水降尘、围挡作业等,少量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制定有效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 ②机械车辆废气: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能源利用率,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③防腐废气:采用质量好,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少的油漆和涂料,工地通风条件良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④施工焊接烟尘:本项目管道连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废气量较小,且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较好,废气污染源具有排放量小、间断分散的特点,该类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①燃气发电机采用本站净化后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通过2根4.5m高、2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水套加热炉采取低氮燃烧,废气经9m高排气筒排放。 ③检修、事故等放空废气经管道引至15m高放空火炬点火燃烧后排放。 ④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加强井站VOCs泄漏控制。 ⑤以场站为边界为起点划定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严禁夜间、午间进行施工。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优化运输方案,缩短施工周期。 运营期: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底,加装消音、隔声装置;风机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高噪声设备,如燃气发电机、空压机,置于撬装箱体中。 ④项目运行期放空时产生的放空噪声较大,放空前应提前告知站场附近居民,尽量选择昼间放空。 ⑤合理安排运输装卸作业时间,昼间运行,夜间不运行。加强站场内及进场道路CNG管束车管理,减速慢行,降低噪声,应选择合理的运输时间,夜间不运输,白天运输时应尽量避开居民午休时间,以此来降低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运营期加强与附近居民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4、固废 施工期: ①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对废金属、钢筋等可回收利用的固废集****回收站回收处置,不乱丢乱弃;废砖块、废混凝土块等尽量用于迹地恢复**整消纳,不可回收的固废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 ②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会产生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油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井口阀组、脱烃撬、天然气压缩脱水一体橇、凝析油储罐区、轻烃罐区、污水罐区、凝析油装车撬、轻烃充装站、空压机、柴油发电机等生产设备区域;一般防渗:井站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值班室。 6、相关部门意见 ****改革局出具了项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4-511923-04-01-873940】FGQB-0553号),同意项目立项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