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2025年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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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 2025年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9-29 15: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5年 9月29 日-2025年10 月11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755 0477-****782

传 真: 0477-****758

通讯地址:****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改扩建(新能源汽车)项目

**自治区**市**沙圪堵镇

****

******公司

本项目位于**沙圪堵镇****厂区内,拟对现有拆解车间进行改造,新增一条新能源汽车拆解线、配套新增一处待拆解报废汽车暂存区及动力电池存储间,新增占地面积为15546.52平方米,年拆解报废汽车10000辆,其中新能源车3000辆,燃油车7000辆;本次新增的待拆解报废汽车暂存区位于本项目厂区外东北240m处。项目总投资为4109.1385万元,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场地清扫过程应亦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为拆解时的切割粉尘、废油挥发废气、危废库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全封闭拆解车间内设置排风扇,通风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废油挥发废气经拆解车间卸油区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油气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废气采用集气罩+油气吸附系统吸附+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由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进入废水收集池均质处理,经均质+油水分离器+絮凝+****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现有****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2、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本项目于封闭式车间进行拆解作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及少量工程垃圾和渣土。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运。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中可回收的废料为转化器及消声器、废钢铁、废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其他可用零部件等;五大总成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移动烟尘净化器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不可回收利用的部件分区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组设置动力蓄电池存储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报废车辆拆解产生的废尾气净化装置(含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多氯联苯电容器、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其他电子部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废镉镍电池、废铅酸电池、废传统燃料汽车铅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液化气罐、沉淀池油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中间按照危废类别以墙壁作为隔断,形成独立的隔间,不相容、有反应的危废单独存放,定期委托****、**华****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含油手套、抹布、废墩布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至专用容器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拆解车间、现有雨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新增占地内雨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采用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化粪池、现有待拆解报废汽车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新增待拆解报废汽车暂存区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地面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废水的跑冒滴漏。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改扩建(新能源汽车)项目(公示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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