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保障局 ****民政局 ****农业农村局 ****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抚医保字〔2025〕19号)精神,按照“自愿申请、择优确定”的原则,****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多部门联合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择优录取原则,确定以下单位为**区****,现予以公告。
一、综合医院
****医院、****医院、****医院
二、专科医院
****保健院、****医院有限公司
三、乡镇(场、****中心)
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
中心:****中心
四、村卫健室
已纳入医**点且一体化管理的全区各村卫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