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 **新机场环境监测系统及****国际机场航空器噪声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招标文件更改
1、**新机场环境监测系统:
(1)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更改为: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前具备最终验收(竣工验收)条件。
(2)进度安排时间更改为:
| 序号 |
进度安排 |
完成时限 |
| 1 |
网络需求及深化设计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 |
| 2 |
设备到货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完成 |
| 3 |
配套工程施工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天内完成 |
| 4 |
系统安装调试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10天内完成 |
| 5 |
系统联调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
| 6 |
试运行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0天内完成试运行,并且不迟于2026年2月28日具备最终验收(竣工验收)条件 |
| 7 |
竣工环保验收 |
以具体验收日期为准 |
2、****国际机场航空器噪声监测系统:
(1)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更改为: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前具备最终验收(竣工验收)条件。
(2)进度安排时间更改为:
| 序号 |
进度安排 |
完成时限 |
| 1 |
网络需求及深化设计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 |
| 2 |
设备到货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天内完成 |
| 3 |
配套工程施工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完成 |
| 4 |
系统安装调试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完成 |
| 5 |
系统联调 |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0天内完成 |
| 6 |
试运行 |
2025年12月31日完成试运行,并且不迟于2026年1月31日具备最终验收(竣工验收)条件 |
| 7 |
竣工环保验收 |
以具体验收日期为准 |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间)标书代写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fuchenhui@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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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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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fuchenhui@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元翔(******公司
地 址:**市**区仙岳路396号、**省**市**区翔汇路6号
联 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92-****6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刘小姐
电 话:0592-****136、****270
电子邮件:fuchenhui@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