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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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本项目于2025年9月1日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于2025年9月3日收到质疑单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①中标****集团****公司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包含暂列金)应为大写:柒仟壹佰肆拾柒万壹仟零柒拾玖元伍角肆分元整,小写71,471,079.54 元,与中标总价****441.97元 不符,高于****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993.38元近9倍。②中标****集团****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备注“货物”的项目规格、型号填写完全复制招标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及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于2025年9月12日14:00时、2025年9月22日14:00时组织原评委会协助质疑答复:中标****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且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无法修正、投标无效。经专家组对8家供应商分项报价复核,****集团****公司、****、**合****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等8家供应商均存在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投标函)不一致,其中,部分供应商投标函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出现严重偏差。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并结合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废标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结果 本项目于2025年9月1日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于2025年9月3日收到质疑单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①中标****集团****公司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包含暂列金)应为大写:柒仟壹佰肆拾柒万壹仟零柒拾玖元伍角肆分元整,小写71,471,079.54 元,与中标总价****441.97元 不符,高于****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993.38元近9倍。②中标****集团****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备注“货物”的项目规格、型号填写完全复制招标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及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于2025年9月12日14:00时、2025年9月22日14:00时组织原评委会协助质疑答复:中标****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且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无法修正、投标无效。经专家组对8家供应商分项报价复核,****集团****公司、****、**合****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等8家供应商均存在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投标函)不一致,其中,部分供应商投标函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出现严重偏差。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并结合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废标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保国莉

项目联系方式:085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晶

项目联系方式:133****3633

3.****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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