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关于曲阜城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小型病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已批准公告

审批
山东-济宁-曲阜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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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9-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水库塘坝除险加固综合提升工程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011

电子信箱:qfshbjkfk@ji.****.cn

通讯地址:****中心

邮编:2731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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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塘坝除险加固综合提升工程项目

**市王庄镇、**山镇、吴村镇、息陬镇、尼山镇、防山镇

济环报告表(**)[2025]35号

9/26

9/28

10/13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2025〕35号

****拟投资12040.35****水库塘坝除险加固综合提升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市王庄镇、**山镇、吴村镇、息陬镇、尼山镇、防山镇,通过对7****水库、九山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及64座塘坝进行坝前护砌、对溢洪道进行护砌加固、坝顶路硬化等除险加固工程,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防洪与水**保证。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在施工及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1、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注意保护占地范围内及周边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2、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污染防治工作,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或移动声屏障等措施,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标准要求。4、搅拌系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基坑废水和泥浆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5、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弃方用于填筑坝顶道路路基等填方回填,剩余外运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作为填方回填;施工建筑垃圾外运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隔油池油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运营期: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正式生产或者使用。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2025年9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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