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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市**县德来****公司原料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市**县车河镇坡前村全坡屯七里坡二级路旁,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7°41′10.45107″,北纬24°49′24.64918″。
二、项目建设规模:****铁矿、煤、铅锌矿、锰矿、锑矿、锡矿、水淬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购销,从**区内合法矿山购买,提供给冶炼厂使用。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用地面积4200m2,仓库建设面积3500m2,建设内容包括仓库、渗滤液收集池、沉淀池等。仓库年堆存量约10000t。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比2.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森宏景****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5年9月12****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