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城镇保障性**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评价类型:口实施过程评价口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市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 ****建设局
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局
评价时间:2025年1月30日
组织方式:口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口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25年1月
目录
一、引言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项目背景
(三) 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下达及使用总体情况
(四)城镇保障性**工程计划和实施情况
1、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计划和实施情况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
3、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实施情况.
4、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和实施情况
二、 绩效评价概述
(一)评价日程安排
(二)证据收集方法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绩效评价准备
2、绩效评价现场实施
3、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绩效评价意见反馈
(四)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 各项资金项目绩效分析
(一)租赁住房保障项目绩效分析
1、资金管理
2、项目管理
3、产出效益
4.租赁住房保障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分析
1、资金管理
2、项目管理
3、产出效益
4.老旧小区绩效分析结论
四、总体情况、项目目标和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
(一)总体情况
(二)项目目标和实施及完成情况
1、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
2、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局 | 主管部门 | ****政府 | |||||||
| 地址 | **市 | 邮编 | 571500 |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 另:财政收回71.24万元(其中中央4.95万元,省级资金66.29万元) | ||||||||
| 上年结转 | 972.33 | 本年到位资金 | 1,684.50 | 资金使用情况 | 1,890.17 | 本年结转 | 695.42 | |||
| 其中:中央财政 | 466.31 | 其中:中央财政 | 1,062.40 | 其中:中央财政 | 1,392.70 | 其中:中央财政 | 111.06 | |||
| 省财政资金 | 526.02 | 省财政资金 | 622.10 | 省财政资金 | 497.47 | 省财政资金 | 584.36 | |||
| 市财政资金 | - | 市财政资金 | - | 市财政资金 | - | 市财政资金 | - | |||
| 项目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 | |||||||||
| 项目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部分尚未完工 | |||||||||
| 项目目标 | 按《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的通知》及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 |||||||||
| 项目实施地点 | **市 | |||||||||
| 项目活动(组成) | **市2024年度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 | |||||||||
| 项目实施和运行机构 | ****、****建设局、兴****管理委员会相关单位 | |||||||||
| 评价准则 | 分值 | 得分 |
| 资金管理 | 21 | 10.5 |
| 项目管理 | 14 | 14 |
| 产出效益 | 65 | 61 |
| 综合绩效 | 100 | 85.5(良) |
| 评价准则 | 分值 | 得分 |
| 资金管理 | 26 | 16.75 |
| 项目管理 | 14 | 11.50 |
| 产出效益 | 60 | 56.00 |
| 综合绩效 | 100 | 85.25(良) |
经****的委托,我们对**市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进行绩效评价。依据《****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财综〔2018〕878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综〔2020〕19号)、《**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综规〔2022〕27号)及《****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规〔2022〕2号)等规定运用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综规〔2022〕27号)以及下达的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资**排,并按计划实施2024年度的城镇保障性**工程工作。
2024年**市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上年结余为972.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66.31万元,省财政资金526.02万元。
2024年度下达**市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为1,68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62.40万元,省财政资金622.10万元。
2024年支付使用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为1,890.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92.70万元,省财政资金497.47万元。
2024年市财政局回收各项目单位未使用资金71.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95万元,省财政资金66.29万元。
2024年度结余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为695.42万元(上年结余为972.33万元+本年收入1,684.50万元一本年支出1,890.17万元一财政收回71.24万元),其中结余中央财政资金111.06万元,省财政资金584.36万元。(详见附表2)。
1、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计划和实施情况
2024年**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计划对1户家庭进行租赁补贴发放,实际发放补贴1户。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
2024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8个小区的73栋524户、改造面积5.0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改造8个小区的73栋524户、改造面积5.06平方米与计划数一致。
3、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实施情况
2024年**市无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实施项目。
4、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和实施情况
2024年**市无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和实施。
2025年1月16日之前,评价小****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综规〔2022〕27号)和《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完善项目绩效基础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工作、抽查及访问、向相关负责人了解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2025年1月17日前,整理、分析材料,计算评价指标分值,起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25年1月21日之前,向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汇报绩效评价情况,听取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讨论修改评价报告,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保证对项目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需要收集大量准确可靠的评价证据。
评价小组收集了项目的预算批复、计划、实施方案文件、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等文件资料并进行了案卷研究。
然后将从案卷研究中获得的方法与从实地调研、座谈会、面访、问卷调查等途径中获得的证据汇集起来,对同一指标在不同文件资料中的证据进行对比、印证、核实和补充,再根据评价实施中具体情况,经过验证和确定后得到了准确、可靠和有效的证据。
****小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判断分析,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三个方面,通过对相关指标问题的判断及打分,从而得出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共分五个阶段来组织实施,分别是绩效评价准备、绩效评价现场实施、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绩效评价意见反馈和绩效评价报告形成。
1、绩效评价准备
根据安排,我们针对2024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组织了专题培训,评价小组认真研读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拟定评价资料清单。
2、绩效评价现场实施
2025年1月16日之前,评价小组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数据资料,并进行走访检查,和相关负责人了解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3、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25年1月17日前,整理、分析材料,计算评价指标分值,起草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绩效评价意见反馈
2025年1月21日之前,向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汇报绩效评价情况,听取反馈意见;
5、绩效评价报告形成之后,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讨论修改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成员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可靠的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难以对所有特定受益对象进行调查问卷,收回的调查问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准确反映受益对象的满意度,给相关指标的评分造成一定的难度。
本指标下设4个指标:资金筹集(5分)、资金分配(4分)、预算执行(12),标准值21分。评价得10.50分。
(1)资金筹集
①****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综〔2023〕1497号)现下达省级资金622万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的补助资金;
②****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琼财综〔2024〕315号)下达中央资金159.3万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的补助资金;
③****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琼财综〔2024〕526号)下达中央资金0.1万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的补助资金;
2024年租赁住房保障项目共下达资金781.40万元(详见附表2)。评价得5分。
(2)资金分配
2014年5月4日,****政府《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万府〔2014〕16号)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2020年12月28日,****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20〕60号),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相关《**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健全。得2分。
根据****提供下发资金文件和《**市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明细情况表》显示****2024年****住建局781.40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9.30万元),省级资金622.10万元,2024年安排中央级专项资金至兴****管理委员会159.00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安排省级专项资金至兴****管理委员会400.00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得2分。
综上所述,市保障性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健全规范,资金按规定分配下达到各项目单位,资金分配结合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工程特色,有针对性地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对象。评价得4分。
(3)预算执行
兴****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9日公示2024年度预算报告,具备相关预算机制,得0.5分。
****住建局2024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户,实际发放租赁补贴1户,完成率100%。2023年度预算资金781.4万元,实际支出112.12万元,预算执行率14.35%,扣除7分,得1分。
被评价单位未提供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的情况,评价未发现存在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住建局、**管委会等项目各使用资金的单位,未发现挤占、挪用等情况。截至2024年12月结余中央、省级及市级资金共669.28万元。评价得1.5分。
本指标下设3个指标:项目库储备(5分)、项目执行监控(5分),绩效管理4分。标准值14分,评价得14分。
(1)项目库储备
2024年3月18日,****建设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的通知》(琼建住房〔2024〕64号)文和财政预算系统项目查询,建立有项目库储备,评价得5分。
(2)项目执行监控
2024年3月18日,****建设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的通知》(琼建住房〔2024〕64号)文和财政预算系统中建立有项目监控流程,评价得5分。
(3)绩效管理
查看2023年度,已具有相关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已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24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得5分。
本指标下设9个指标:住房保障计划完成率(10分)、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10分)、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6分),资金使用效果(7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5分),工程质量(8分),进度管理(5分),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管理(4分),经验推广(2分),住房保障满意度(8分)标准分值65分。评价得61分。
(1)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2024年3月18日****建设厅****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琼建住房〔2024〕64号),明确了**市的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下发1户,****住建局实际下发1户,计划完成率100%,评价得10分。
(2)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
因**市不属于**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市,按分值得10分。
(3)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2020年12月28日,****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20〕60号)制定了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对公租房补助类型和租金标准,准入条件,受理和审核流程,租售原则,经费保障,退出管理做出了规定。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同时根据**市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保****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请示》(万保障办〔2019〕1号文),已建立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动机制;2014年5月4日,****政府《关于印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万府办〔2014〕16号〕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使用标准;2024年6月19日****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琼建规〔2022〕12号)等文件部署,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有效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民、**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评价得6分。
(4)资金使用效果
被评价单位未提供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的情况,评价未发现存在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住建局、**管委会等项目各使用资金的单位,未发现挤占、挪用等情况。无超过一年闲置资金沉淀,对项目无法实施超过一年闲置沉淀资金以及结余资金等及时按规定处理的。得分7分。
(5)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
2020年4月20日,****建设局与**市****公司签订了《**市**小区前期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参与运营公租房占比达到30%;**省住建厅建立了“**省房屋交易生态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2014年5月4日,****政府《关于印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万府办〔2014〕16号〕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2020年12月28日,****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20〕60号)制定了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方案,对公租房补助类型和租金标准,准入条件,受理和审核流程,租售原则,经费保障,退出管理做出了规定。评价得5分。
(6)工程质量
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等部门未提供检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资料,经抽查公租房的项目资料,已完工的住房经多人签名验收合格。未发现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评价得8分。
(7)进度管理
查阅以往审计,监督检查等部门未发现项目逾期的情况,经抽查相关的已完工项目资料,具备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评价得5分。
(8)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管理
根****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市**华侨旅游经济区2024年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摇号方案》的通知(兴管委发〔2024〕1号),已提前征求保障对象的购买意向,并锁定了特定的保障对象,得分2分,根据《**管委会2024年城镇保障**工程的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工公共租赁住房488套,分配300套住房,占比61.4%,低于80%,扣2分,评价得2分。
(9)经验推广
未见相关经验推广资料,评价得0分。
(10)住房保障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问卷(城镇棚户区改造居民、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居民、领取租赁补贴居民、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居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等),各类满意度调查问卷样本量不少于实际实施(完成)量的10%。****小组对其样本进行抽查,其中:领取租赁补贴居民1户,调查1份,调查比例100%;2024年**市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居民,调查51份,调查比例10%。
1、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满意度调查情况:
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里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政策满意度:非常满意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00%。
对所在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政策的信息公开情况满意度:非常满意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00%。
对所在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政策工作人员的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00%。
2、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满意度调查情况:
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里的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政策满意度:调查总人数51人,非常满意21人,满意27人,一般2人,非常不满意1人。
对所在地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及审核程序满意度:调查总人数51人,非常满意26人,满意21人,一般4人。
对所在地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整体情况满意度:调查总人数51人,非常满意15人,满意31人,一般4人,非常不满意1人。
综上所述,对所享受城镇保障性**工程非常满意、满意47人。
按调查人数51人计,则满意度约为92%。评价得8分。
| 评价准则 | 分值 | 得分 |
| 资金管理 | 21 | 10.5 |
| 项目管理 | 14 | 14 |
| 产出效益 | 65 | 61 |
| 综合绩效 | 100 | 85.5 |
项目评价等级为“良”
本指标下设3个指标:资金筹集(10分)、资金分配(4分)、预算执行(12分),标准值26分。评价得16.75分。
(1)资金筹集
市场化运作资金筹集:没有由市场化运作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实施的小区,扣1分;
无企业、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出资,但居民参与出资筹集资金改造老旧小区电梯,扣3.5分,得0.5分;
财政下拔资金筹集:
①****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琼财综〔2023〕1315号)下达中央资金559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②****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三批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的通知》(琼财综〔2023〕1541号)下达中央资金719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下达资金903.10万元(详见附表2),中央补助资金占资金总额100%,扣2分;
市县财政未安排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扣2分;
******局小区、****公司小区参与出资改造小区,占计划改造的8个小区的25.00%,扣0.75分,得0.25分;
综上所述,资金筹集评价得0.75分。
(2)资金分配
****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万府〔2014〕17****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并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函》(琼建城函〔2019〕410号)、《****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建城〔2020〕23号)、《****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琼建城函〔2020〕52号)等,制定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万住建〔2020〕264号)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健全规范。明确了2024年城镇老旧改造工作的任务目标、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推进措施等。得2分。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琼财综〔2023〕1315号)下达中央资金559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三批城镇保障性**工程资金的通知》(琼财综〔2023〕1541号)下达中央资金719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得2分。
综上所述,管理办法基本健全规范,资金按规定时间****建设局项目部门,资金分配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评价得4分。
(3)预算执行
****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规〔2022〕2号)的规定,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得1分。
**市2024******局宿舍、****水厂、****公司小区、****公司生活小区、**市**岭宿舍小区、****供销社文明小区、**市地道站宿舍、万****机关小区等8个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截至12月底已完成8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率100%。2024年度预算资金1,343.68万元(其中2023年结转440.58万元,2024年预算903.10万元),实际支出1,317.55万元,预算执行率98.06%,评价得8分。
未提供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的情况,评价未发现存在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评价得3分。
综上所述,预算执行得12分。
本指标下设4个指标:项目储备库(3分)、项目执行监控(5分),统筹协调机制(2分)、绩效管理(4分),标准分值14分。评价得11.5分。
(1****储备库
已建立城镇****储备库,并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实现同步录入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居民改造意愿、改造方案、工程进度、改造前后效果的数据、图片信息同时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评价得3分。
项目执行监控
已建立项目建设监督机制,项目定期调度项目进展,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出具项目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得4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工,验收手续已在申请,扣1分。评价得4分。
统筹协调机制
****政府2022-2025年****领导小组,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办公室****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陈云峰同志兼任,****住建局及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得1分;年度改造计划与水电气热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未有效衔接。评价得1分。
(4)绩效管理
**市未编制2024年总体绩效目标,对各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执行省财政下发城镇保障性**工程专项资金(中央指标)绩效目标表,扣0.5分。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已建立绩效监控机制,评价得3.5分。
本指标下设9个指标:改造计划完成率(10分)、居民参与(5分)、资金使用效果(7分)、改造内容(8分)、进度管理(10分)、工程质量安全(6分),长效管理机制(4分)、完善配套政策制度(2分)、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8分),标准分值60分。评价得56分。
(1)改造计划完成率
2024年**市城镇老旧小区计划改造8个小区,涉及建筑面积5.06万平方米,73栋524户。根据****建设局关于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目前8个小区的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改造计划完成率为100%。评价得10分。
(2)居民参与
2024年无成立党组织的小区,扣1分;****委员会的小区,扣1分;2024年******局小区等8个小区共涉及524户数,已对8个小区代表户主发放2024年《改造意愿调查表》。改造方案经居民书面表决同意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100%,评价得3分。
(3)资金使用效果
抽查资金支出凭证、结余结转资金,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无超过一年闲置资金沉淀。评价得7分。
(4)改造内容
2024******局小区等8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维修、楼梯扶手、体育器材、车棚、停车场、充电、安防、照明等配套工程,得7分;对未与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实施改造的小区,扣1分;评价得7分。
(5)进度管理
2024年老旧小区于2024年7月8日开工,根据项目施工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天,但根据****建设局《关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因受台风“摩羯”“谭美”以及“潭美”残涡、冷空气影响,9月至11月上旬期间**市为连续降雨、强降雨天气,项目无法施工,工期有所合理延期,至2024年12月20日前已竣工,评价得10分。
(6)工程质量安全
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等部门未提供检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资料,经抽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资料,2024******局小区等8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率100%。市住建局已将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纳入市****监督站监管事宜;未发现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评价得6分。
(7)长效管理机制
已将改造后的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得2分;2011年3月28****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府〔2011〕13)号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得2分。评价得4分。
(8)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8个小区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使用“三合一”简化程序。未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改造中既有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等方面配套政策。扣1分,评价得1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小组对其样本进行抽查,抽查53份。城镇老旧小区满意度调查情况:
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满意度:非常满意1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3.96%;比较满意2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2.83%;一般满意7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3.21%。
对城镇老旧小区施工质量满意度:非常满意2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9.62%;比较满意2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5.28%;一般满意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5.09%。
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整体效果满意度:非常满意2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9.62%;比较满意2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5.28%;一般满意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5.09%。
| 评价准则 | 分值 | 得分 |
| 资金管理 | 26 | 16.75 |
| 项目管理 | 14 | 11.50 |
| 产出效益 | 60 | 56.00 |
| 综合绩效 | 100 | 85.25 |
项目评价等级为“良”
2014年5月7日,****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万府〔2014〕17****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2014年5月4日,****政府《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万府〔2014〕16号)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成立了**市保****领导小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决策指导。为做好城**居工程项目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执行依据。2022年7月15日,****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22年度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万住建〔2022〕157号,制定了2022年垦区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对垦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危改方式,建房标准及补贴标准,确认程序做出了规定。2022年12月18日,****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万住建函〔2022〕377号,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改造内容,资金筹措做出了规定。工作目标:2022-2024年度改造老旧小区任务共26个,其中2022年度改造12个老旧小区,2023年度改造6个老旧小区,2024年度改造8个老旧小区。通过4年时间的集中整治,实现市老旧小区的基本功能得到完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好转。2022年12月30日,****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综规〔2022〕27号),制定了规范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的通知》(琼建住房〔2024〕64号)2024年度租赁补贴年度计划1户,实际发放1户。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表》改造**市城镇老旧小区的工作,截至12月底完成改造8个小区,涉及514户居民、73栋楼、5.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1.1项目目标: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24年3月18日,****建设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住房计划的通知》(琼建住房〔2024〕64号),2024年下达**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户。
1.2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计划和实施情况表》2024年**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条件为:低收入家庭标准690元/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m2;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积13m2,人均租赁补贴标准12元/月﹒m2。****住建局2024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户,实际发放租赁补贴1户,完成率100%。
2、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1以前年度项目情况:
2.1.1****居小区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以前年度项目)。原**市2010年廉租房项目(第一批)24-27号楼已于2015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16年11月在****管理局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截至目前**市**居小区已投入使用。2021年对**居4B604等55套房屋进行破损修复工程,施工方为**万城****工程队。2022年支付**市**居小区**配套工程尾款,**居小区2012年廉租房28#-31#项目工程款,**居小区监控系统安装工程费用(30%),**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款,**居2012年廉租房施工工程款,2012年公共租赁房项目**居小区32号楼工程进度款。2024年支付**居小区32栋工程款(尾款),**居小区监控系统安装工程费用,**居4B604等55套房屋破损修复工程费用,**居小区24、25、26、27、9栋排污管维修预算编制费,**居入户门厨房门维修,**居小区第三期房屋漏水和外墙吊篮维修工程,分配70套小区房源。
2.1.2**小区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以前年度项目)。2010年《**市**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审批〔2010〕297号)批复项目总用地面积21939.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081.65平方米。建设872套住宅,4幢16层的廉租房672套;3幢11层的经济适用房200套,项目总投资12323.85万元;2015年4月30日****委员会《关于**市**小区室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核》(万发改审批〔2015〕97号),批复拟建**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园建及绿化工程等。同意概算项目总投资为711.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9.5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7.94万元,预备费33.87万元。经2015年7月招投标,**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单位为******公司,中标金额595.94万元,监理单位是******公司。**小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022年支付**小区二期廉租房A3栋工程尾款、小区摩托车棚建设费用。2024年支付**小区一期(A1)栋工程款,**小区消防维修费用,**小区一期(A3)栋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用,**小区Al栋公租房项目厨房操作台等配套设施项目费用及编制费用,**小区水电表更换费用,**小区入户门厨房门维修,**小区一期(A1栋)工程质保金,分配28套房源。
2.1.3****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前年度项目)。2013年4****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批复》(万府办〔2013〕110号)批复建设业主单位为****区管委会。分期进行建设。2013年9****改革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万发改审批〔2013〕401号)和2014年1月《关于**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审批〔2014〕10号)批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建筑面积为42065.32平方米,拟建13栋住宅楼,每栋11层,共计596套,户型面积为59.9平方米。概算总投资为11799万元。项****中学校园内。2014年2月****《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的复函》(万财函〔2014〕105号)批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1216.33万元。2013年8月****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万住建函〔2013〕523号)同意项目****中学校园内,用地面积约52.6亩。2015年10******局《关于出具**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万土环资函〔2015〕769号)同意项目建设,拟****中学校园东南侧,建设596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3.6692公顷。该项目基础建设工程2014年4****政府政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1标段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经公示后签订合同,拟建设内容为:8栋住宅楼(1#.2#.3#.4#.5#.6#.7#.13#)与室外工程。2标段中标单位为****集团有限公司,经公示后签订合同,拟建设内容为:5栋住宅楼(8#.9#.10#.11#.12#)。该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已完成未报先建和违规用地的罚款缴纳,执法局已****财政局,待市财政局给予批复,****政府请示违规约谈处罚,待批复后便可进行处罚。****管委会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的情况说明,二标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一标完成1-5#的整体结构,已完成征地的6.7号楼正进行桩基础施工,土方开挖,整个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给水管、电力、路面施工)正按计划施工。因设计变更,正在重新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已完工488套,分配300套住房,持续提升公租房小区的服务水平,为城镇中等偏下等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3.1项目目标:根据《**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市2024******局宿舍、****水厂、****公司小区、****公司生活小区、**市**岭宿舍小区、****供销社文明小区、**市地道站宿舍、万****机关区等8个小区进行改造任务,涉及73栋,524户,改造面积5.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52.28万元。
3.2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的要求,****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和规划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建城〔2020〕23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琼府办〔2021〕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市2022-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特制定《**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万住建函〔2022〕377号。明确了2024年城镇老旧改造工作的任务目标,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推进措施等。项目业主为万****公司。
3.2.12024年3月29****服务局《关于2024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三合一”简化程序)》(万行审批〔2024〕32号)批复如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市,涉及**市老**小区、**市土产小区(西门)、**市**岭宿舍小区、******公司宿舍小区、万****机关小区、**市地道站宿舍小区、****公司小区、****供销社文明小区等8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同意项目总投资1053.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1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79万元,预备费40.51万元。****政府财政资金。
2024年5月28日,****评审中心《关于2024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审核结果的复函》万评审函〔2024〕6号,项目送审预算总造价为1052.28万元,经评审,审减127.03万元,审定预算总造价为925.25万元,核减率为12.07%。2024年7月2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7,239,142.51元。开工日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5日,万****公司与该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局小区改造项目、**市土产小区(西门)改造项目、**市**岭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公司宿舍小区改造项目、万****机关小区改造项目、**市地道站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公司小区改造项目、****供销社文明小区改造项目等8个小区的改造。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签约合同价:7,239,142.51元。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款审批表,已完成工程量的96%,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根据**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目前上述8个小区的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2024年,中央财政共拨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费903.10万元,市财政没有截留、挪用,已全额完成拨付。
(三)实施效果
1、保障性**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生活保障,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2、2024年实际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户,完成年度计划发放任务1户。
3、******局小区改造项目、**市土产小区(西门)改造项目、**市**岭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公司宿舍小区改造项目、万****机关小区改造项目、**市地道站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公司小区改造项目、****供销社文明小区改造项目等8个小区老旧小区基本已经完成改造,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有效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
五、经验教训及建议
(一)经验
1、建立保障性住房**工程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市保****领导小组,组织统筹相关单位,合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工作,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决策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统筹。
2、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确保项目操作规范。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规定》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规定,为做好城**居工程项目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执行依据,制定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2024年城镇老旧改造工作的任务目标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推进措施等。
3、保障性**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生活保障,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4、保障性工程总体工作做得较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1、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完工日期存在延迟。项目的完成及时率均较预期的工期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主要有项目前期策划阶段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实施管理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方面的原因。建议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2、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租赁住房保障项目2024年度预算资金781.40万元,实际支出112.12万元,预算执行率14.35%。建议要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3、资金筹集和社会化利用力度不够。建议多举措方式加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提高市县配套资金,倡导社会化的投入以及居民等积极参与。
附表:
1-1.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
1-2.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2.**市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财政资金明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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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