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535**汶坑至吊兰寨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赣发改投资〔2025〕712号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G535**汶坑至吊兰寨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5〕430号)、初步设计文本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535**汶坑至吊兰寨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5〕566号)、《****中心关于G535**汶坑至吊兰寨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5〕17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535**汶坑至吊兰寨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路线起于全**龙源坝镇雅溪村G535与S454平交处(对应G535桩号K105+128),总体由东向西沿老路拓宽改建,经营头岗后于水东附近拆****中心桩号K107+021.8),继续向西于**下附近拆****中心桩号K107+138.5),途经寨下村、田仔湾后,于桩号K108+930处(对应G535老路桩号K109+074)采用新线,至良伞寨附近****中心桩号K109+622),并于桩号K109+760处接回老路(对应G535老路桩号K110+191),继续向****中心桩号K111+226),终于全**与**省**县省界处(桩号K111+933.825,对应G535老路桩号K112+709)。路线全长6.810公里,其中扩宽改建段5.98公里,**段0.83公里。全线设置中桥181.50米/3座,小桥23.98米/1座,涵洞582.46米/27道。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梁和路基同宽),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50,其他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吊篮寨(K110+100~K111+938.270)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
3.原则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21个,最大纵坡5.47%/1处,最短坡长155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1500米/1处、凹型1200米/1处,全线竖曲线占路线总长39.37%。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细化深挖路段及平纵组合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减少弃方量,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进一步优化平纵面线形,减少土石方及高边坡数量;完善施工期保通方案。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扩宽改造段(原路基宽度8.5米),对于在旧路基础上填方高度小于1.5米的路段,对原有结构层进行挖除后分层碾压;对于在旧路基础上填方高度大于1.5米的路段,直接在原有路面结构上填筑基。扩宽改造后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2.0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1.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加强与**省**县沟通,明确G535省界接线段过渡设计方案,确保无缝衔接。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边坡失稳等不良地质及软土、填土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深挖路段高边坡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即4厘米SBS改性沥青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级配碎石。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补充必要的老路检测、调查工作,优化、完善老路拓宽改造段加铺路面结构设计。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原则同意寨下二桥、良伞寨二桥、吊篮寨桥等3座中桥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2×16米后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2×20米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3×30米装配式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桩柱式墩、柱式台/肋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寨下一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6米后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重力式台、扩大基础的桥型方案。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行洪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3.原则同意沿线通道、涵洞的设置,下阶段应进一步调查并征求地方意见,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等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方案,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与原G535、Y422等平交路口渠化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核实交叉口视距要求,改善平**平纵线形,提升平**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4891.0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 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1272.32 | |
| 一 | 临时工程 | 50.06 | |
| 1 | 临时道路 | 43.78 |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6.28 | |
| 二 | 路基工程 | 6774.42 | |
| 1 | 场地清理 | 88.78 | |
| 2 | 路基挖方 | 1807.77 | 66万方 |
| 3 | 路基填方 | 144.01 | 24万方 |
| 4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71.91 | |
| 5 | 特殊路基处理 | 2018.32 | |
| 6 | 排水工程 | 637.60 |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2006.03 | |
| 三 | 路面工程 | 2076.15 |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2051.78 |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24.37 |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1417.02 | |
| 1 | 涵洞工程 | 330.65 | 582.46米/27道 |
| 2 | 小桥工程 | 95.21 | 23.98米/1座 |
| 3 | 中桥工程 | 991.16 | 183.50米/3座 |
| 五 | 交叉工程 | 99.55 | |
| 1 | 平面交叉 | 99.55 | |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216.18 |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9.91 | |
| 八 | 其他工程 | 206.22 | |
| 1 | 原有老路衔接 | 65.41 | |
| 2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140.81 | |
| 九 | 专项费用 | 422.81 |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256.23 | |
| 2 | 安全生产费 | 166.59 |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2162.64 |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1032.30 |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583.77 |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546.57 |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022.36 |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551.12 |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293.50 | |
| 2 | 建设项目化费 | 33.76 | |
| 3 | 工程监理费 | 208.08 |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7.45 |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8.33 |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53.60 |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151.20 | |
| 1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2.00 | |
| 2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6.20 | |
| 3 | 地质灾害评估费 | 5.00 | |
| 4 | 压覆矿产**评估 | 5.00 | |
| 5 | 防洪评价 | 30.00 | |
| 6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 8.00 | |
| 7 | 选址报告编制费 | 15.00 | |
| 8 |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 30.00 | |
| 9 | 公路与桥梁安全性评价费 | 30.00 | |
| 10 | 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 | 10.00 |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4.00 |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2.76 | |
| 六 | 工程保通管理费 | 14.60 |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45.09 | |
| Ⅳ | 第四部分 预备费 | 433.72 | |
| Ⅴ | 工程总概算 | 1489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