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与苇湖生态修复工程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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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30

项目名称 ****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与苇湖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苇湖湿地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793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海浪
联系人 郑江龙 联系电话 191****9912
项目投资(万元) 8972.67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1)人工湿地净化工程:1#、2#、3#人工湿地位于**苇湖湿地西北侧,阿克巴斯陶村附近,处理规模18000m3/d;4#人工湿地位于**苇湖湿地东南侧,距****处理厂约2.5公里处,处理规模4000m3/d;总建设规模22000m3/d。 (2)水系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在**苇湖湿地内实施,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护岸整理面积175000m2,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22000m2,水生植物恢复面积128350m2。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吸附措施后通过集中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排****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固废垃****填埋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避免夜间施工以及使用噪音小的施工机具。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完成后恢复至初始生态样貌。
承诺:**** 李海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海浪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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