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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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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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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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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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1: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红、谢斗铖、林晓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5265,****930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街道桥南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3893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5265,****93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完善招标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评标指标项10)7.3主要作业数据“表7.3.1-2 采购包1:宏路石竹片区道路基础数据及保洁等级”以及之后的内容由于系统原因未显示完整,现已补充完整,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承包运行方式2.1、为保证城市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服务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供车辆,中标后所有机械作业车辆须提供购车发票且本项目投入使用的车辆需为2020年10月1日后采购置的车辆(以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允许租赁符合条件的车辆)”更正为“★2、承包运行方式2.1、为保证城市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服务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供车辆,中标后所有机械作业车辆须提供购车发票且本项目投入使用的车辆需为2020年10月1日后采购置的车辆(以首次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允许租赁符合条件的车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街道桥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0591-****3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

联系方式:0591-****5265,****9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谢斗铖、林晓日

电话:0591-****5265,****9306

****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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