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金秋医院数字化转型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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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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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医院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5-09-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3付款方式及条件由“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供应商缴纳合同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35%;项目整体上线后支付合同额35%;项目达到评级标准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30%;验收合格次日起系统稳定运行满12个月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先向采购人开具正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的付款时间顺延,且不构成违约”变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缴纳合同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额35%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如保函有效期到期项目未整体上线,需**保函有效期或重新办理保函,有效期至项目整体上线),收到预付款保函后(见索即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35%作为预付款;项目整体上线后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做失效处理,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35%;项目达到评级标准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30%;验收合格次日起系统稳定运行满12个月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先向采购人开具正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的付款时间顺延,且不构成违约。(合同金额须包含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软件费用、人员费用、安装调试费及所需的一切设备及材料费、免费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税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本项目更正后的招****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可自行登录下载。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11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方式:024-****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024-****3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小辰、孙嘉琪、张建
电 话:024-****33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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