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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30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土城段)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将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统一修改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
地 址: **市**区土城乡
联 系 人:张渊
联系电话:183****23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磊刚
联系电话:156****1591
联系地址:**市**区夷桥路276号**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245 室
日 期: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