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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3+N”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5〕4 号)、《关于印发**市**区“3+N”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富财国资〔2025〕96号)文件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基金服务机构尽调、基金投决会投决、****审核、****区委常委会审议,**市**区产业基金拟投项目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拟投金额 (万元) |
| 1 | 利氪****公司 | 30000 |
| 2 | ******公司 | 25000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投项目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书面反映。
联系人:张剑波
联系电话:0571- ****0700
资料递交地址:**市**区春江街道新南站七楼
****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