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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题会议》(〔2025〕2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城市及周边排洪内涝整治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区**、坎市、下洋、**等片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恢复天然排水沟约19.63公里、排洪通道约45.86公里,构建排洪沟渠约18.9公里,边坡加高加固约16.25公里、边沟整治约28.36公里,铺设管网约26.3公里,****泵站4处、专用防汛排涝设备9台套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652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