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棉花滩水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永定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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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110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8
有效性: 有效
********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5-09-30 12:51


**棉****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厅委托****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省**市**区。取水口位于**市**区峰市镇峰市****水电站水库大坝右岸上游。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0兆瓦,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73.00米,校核洪水位177.80米,总库容20350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建筑业。

二、****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期(34个月)总取水量为57.84万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30.16万立方米;正常运行期多年平均取水量88800万立方米。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水力发电工程。

三、****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的退水方案,施工期及运行期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

四、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工程运行期最小生态下泄流量55立方米/秒。

五、请你公司按照核定的施工期取水量,及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税。

六、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厅申请核发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向我厅申请取水许可。

八、你公司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机关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九、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

****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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