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厅委托****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省**市**区。取水口位于**市**区峰市镇峰市****水电站水库大坝右岸上游。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0兆瓦,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73.00米,校核洪水位177.80米,总库容20350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建筑业。
二、****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期(34个月)总取水量为57.84万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30.16万立方米;正常运行期多年平均取水量88800万立方米。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水力发电工程。
三、****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的退水方案,施工期及运行期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
四、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工程运行期最小生态下泄流量55立方米/秒。
五、请你公司按照核定的施工期取水量,及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税。
六、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厅申请核发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向我厅申请取水许可。
八、你公司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机关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九、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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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