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智能****中心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石油化工智能****中心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石油化工智能****中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路西段一号
联系方式: 024****0088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鸿顺里街律纬路****中心10 号楼1005
联系方式: 138****09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质量保证期: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免费质保(1)年。
履约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质量保证期: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免费质保(1)年。
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
履约地点: ****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多依丽、孙闻、程玉祥、凌江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