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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42374W | 建设单位法人:孙君岭 |
| 刘永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开发区万象**侧、云帆**侧 |
| 年产1000万套空调蒸发器、冷凝器连接管组件及2000万只消音器、150万件钢制罐体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1--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7;通用零部件制造 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4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190-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万象**侧、云帆**侧 |
| 经度:114.383306 纬度: 35.06630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7 |
| 原环审〔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42374W001X |
| 2025-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市瑞****公司 |
| 914********24237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2MA3XHN4J9U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2011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空调蒸发器500万只、冷凝器连接管组件500万只、消声器组件1000万只(一期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空调蒸发器500万只、冷凝器连接管组件500万只、消声器组件1000万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扩/缩口、弯管、冲孔、打磨、清洗、烘干、焊接、陶化、喷涂固化、水检、检验包装(一期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扩/缩口、弯管、冲孔、打磨、清洗、烘干、焊接、陶化、喷涂固化、水检、检验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处理: 焊接工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打磨工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固化烘干工段: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 天然气燃烧工段:高效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 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和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管道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处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 焊接工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打磨工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固化烘干工段: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 天然气燃烧工段:高效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 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和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管道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处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机 20台 数控折弯机25台 数控拔孔机15台 扩缩口机12台 数控旋压机4台 焊接设备44台 盐雾试验箱1台 脉冲压力试验机1台 气密性测试台20台 电加热烘干机3台 制氮机1台 喷码机4台 空压机组2台 静电粉末喷涂线2条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机 减少12台 数控折弯机减少10台 数控拔孔机减少10台 扩缩口机减少10台 数控旋压机增加4台 焊接设备增加13台 盐雾试验箱增加1台 脉冲压力试验机增加1台 气密性测试台减少1台 电加热烘干机减少2台 制氮机不再使用 喷码机减少1台 空压机组增加2台 同时增加配套的检验、包装、运输设备 静电粉末喷涂线优化粉末负压收集系统,经大旋风分选后,合格塑粉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塑粉经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内净化处理,尾气有组织排放。 |
| 为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增加配套的检验、包装、运输及其他辅助设备;考虑到部分焊接设备工位数较少,适量增加部分焊接设备,以满足生产需求。 为防止粉末逸散,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改善车间内部环境,为此优化静电粉末喷涂线的粉末收集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9 | 0.3943 | 0 | 0 | 0.129 | 0.129 | |
| 0 | 0.0516 | 0.1577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026 | 0.0079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950 | 3981 | 0 | 0 | 1950 | 1950 | / |
| 0 | 0 | 0.006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113 | 0 | 0 | 0 | 0 | / |
| 0 | 0.0435 | 0.0632 | 0 | 0 | 0.043 | 0.043 | / |
| 0 | 0.0294 | 0.0403 | 0 | 0 | 0.029 | 0.029 | / |
| 1 |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和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管道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COD≤500mg/L、石油类≤20mg/L和“******处理厂COD≤420mg/L、NH3-N≤40mg/L、TP≤4mg/L、TN≤50mg/L收水标准 |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和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管道排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处pH8.5~8.9,COD浓度范围为105~123mg/L,NH3-N浓度范围为11.0~11.9mg/L,TP浓度范围为0.175~0.196mg/L,TN浓度范围为18.5~20.4mg/L |
| 1 | 焊接工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打磨工段: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固化烘干工段: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 天然气燃烧工段:高效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项目焊接工段、打磨工段、静电喷塑工段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共计3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项目热固化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高效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进行治理,排气筒为DA004。 | 经现场监测,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2.4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0423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速率3.5kg/h,浓度120mg/m3和《****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6.54mg/m3,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的限值要求。根据监测数据中热固化工段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进出口排放速率计算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6.8~87.0%,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不低于70%的要求。排气筒出口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排放浓度限值30mg/m3、200mg/m3、300mg/m3(基准含氧量3.5%)的限值要求和《****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项目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7mg/m3,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的要求。项目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68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行业厂界处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
| 1 |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 | 经现场监测,项目东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范围为52~54dB(A),夜间范围为42~43dB(A);项目南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范围为53~54dB(A),夜间均为42dB(A);西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范围为51~52dB(A),夜间范围为41~42dB(A);北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范围为54~55dB(A),夜间范围为43~44dB(A)。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建设单位已与**新****公司、******公司分别签订了转运技术服务合同及危险废物服务合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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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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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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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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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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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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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