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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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呼伦****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社字1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区**组团,南邻莫日格勒大街,东邻规划三路,西侧为杭盖路,北侧为阿拉坦大街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段控制价(万元)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001

****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项目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283.231386

41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标书代写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其他人员:拟派驻本项目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国家、地区、行业有关规范进行配备。

注:

1、中标单位在施工进场后,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如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中标且仍在施工期内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撤离的变更材料,后续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更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5)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电子标服务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1。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交易中心:http://ggzyjy.****.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招投标办法》****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海****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470-****44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奋斗办**大街(市公积金办公楼二楼)

邮编:021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0-****9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区沿**路城发**6号楼2单元502号

邮编:010030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137****5601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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