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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处理厂应急污水处理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应急污水处理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龙居镇雷家坡村西北****处理厂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4****8059
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间,您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