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公司2025年小型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隶****集团****公司。****拟采购小型吸污车。预计项目地点为****辖区范围内,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60个日历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或股权未被重组、典当、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企业五年内无不良信用,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2业绩:
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20万元(含)以上吸污车销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西**阜成门内大街166号204室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设备部204室(**市西**阜成门内大街166号)。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标书代写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cn/bdc/bpgyl/cggg/index.html)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www.****.cn/bdc/bpgyl/cggg/index.html)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西**阜成门内大街166号
招标部门:设备部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152****8012
中标结果质疑:杨杰 ****5720-8026
招标监督:杨杰 ****5720-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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