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职工餐厅厨具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园区职工餐厅厨具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32.600001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39.3579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国盛不锈钢****公司,投标报价:40.68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国盛不锈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国盛不锈钢****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国盛不锈钢****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相关证明材料;
4.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管理处联系电话029-****2812。
三、其他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公司:甲方指定地址;**国盛不锈钢****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财务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唐延**段18号
联系人:杨思源
电话:029-****388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1109室
联系人:许登科、张伟
电话:029-****125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