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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2MA2EAT1545 | 建设单位法人:韩长友 |
| 韩长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曹宅镇曹宅工业区晚翠路3号2幢1楼(自主申报) |
| ****年产600吨游泳圈充气嘴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曹宅镇曹宅工业区晚翠路3号2幢1楼(自主申报) |
| 经度:119.760217 纬度: 29.20615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9 |
| 金环建金〔2024〕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2MA2EAT****001Y |
| 2025-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2MA2EAT154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5-05-19 |
| 2025-05-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990.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0吨游泳圈充气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50吨游泳圈充气嘴 |
| 根据现场核查,与环评对照,注塑机减少3台,空压机增加1台,企业实际建成规模较环评变小,约为环评计划规模的3/4。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先行验收: (一)建设项目未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生产规模,但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产能要求的; (二)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其他条件,但生产符合无法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 经对比后,本次验收属于《**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因此本次验收为先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PVC改性工艺:原料PVC与辅料按所需比例人工倒入混料机自动搅拌后倒入料斗内,通过料筒电加热将原料粒子加热至160-170℃,使塑料粒子在高温下熔软,然后通过挤出机组进行挤出、水冷和切粒,检验完成后包装入库。 ②注塑:外购的PP塑料粒子和混合后的PVC塑料粒子混合,在注塑机内通过电加热后注塑成型,注塑温度约为170℃~190℃。 | 实际建设情况:①PVC改性工艺:原料PVC与辅料按所需比例人工倒入混料机自动搅拌后倒入料斗内,通过料筒电加热将原料粒子加热至160-170℃,使塑料粒子在高温下熔软,然后通过挤出机组进行挤出、水冷和切粒,检验完成后包装入库。 ②注塑:外购的PP塑料粒子和混合后的PVC塑料粒子混合,在注塑机内通过电加热后注塑成型,注塑温度约为170℃~190℃。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厂内****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挤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引至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一般包装物: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转移过程执行《**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项目主要排放废气为投料粉尘、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投料粉尘、破碎粉尘车间内沉降,无组织排放。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改性生产线、注塑机、空压机、冷却水塔,风机,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注塑机等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企业产生的各固废分类收集存放。 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西南侧,面积约10m2,地面已做好硬化,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经营许可证编号:****000350)、**市莱逸园****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000141)处置。危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东北侧,占地面积约10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且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环保与卫生的规范和标准,在运行过程中必须针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根据《****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3)化学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区域内,远离火种、热源和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分开存放;存储区混凝土地面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为了防止泄漏,存储区设置围堰,以满足泄漏时能够全部被拦截在存储区内; (4)对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应加强管理,不允许其停开集气装置,当集气装置因故障不能运转时,不能允许其继续生产,在其修复集气装置后才能恢复生产; (5)车间及仓库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电缆采用阻燃型,在电缆出口采用耐火材料封堵;根据消防要求,厂房周围设有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构筑物周围设环形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6)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相关要求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明确危废贮存的管理人员及职责,严格危险废物堆放方式,做好警示标识、监控及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①做好防泄漏、防流散等源头控制措施 ②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的防渗要求。 ③应设置专职人员加强巡检,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现地面破裂应及时修补,防止污染物泄漏导致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企****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应加强管理,不允许其停开集气装置,当集气装置因故障不能运转时,不能允许其继续生产,在其修复集气装置后才能恢复生产;危废仓库地面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在厂区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一般固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东北侧,占地面积约10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①源头控制: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持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 ②过程防控:企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防渗要求,厂区地面及危废仓库均已做好防渗分区划分。 |
| 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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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5 | 0.006 | 0 | 0 | 0.005 | 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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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9 | 0.163 | 0 | 0 | 0.09 | 0.09 | / |
| 1 | 化粪池 | 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 | 监测日,项目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废水中pH值范围为7.2~7.7,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动植物油类4.02mg/L、化学需氧量183mg/L、悬浮物35mg/L、石油类0.8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32.7mg/L、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1.83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5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 1 | “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执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7月15日、07月16日)监测结果,本项目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4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高值为5.47×10-3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8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高值为3.35×10-3kg/h、氯乙烯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3mg/m3、氯乙烯排放速率最高值为<1.2×10-3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18mg/m3、氯化氢排放速率最高值为7.00×10-3kg/h、臭气浓度最高值为47(无量纲),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改性生产线、注塑机、空压机、冷却水塔,风机,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注塑机等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监测日,厂界东南、东北及西南侧昼间等效声级为62~6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 1 | 一般包装物: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转移过程执行《**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 一般包装物属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废活性炭、废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委托****(经营许可证编号:****000350)、**市莱逸园****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000141)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东北侧,占地面积约10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1 | 1、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环保与卫生的规范和标准,在运行过程中必须针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根据《****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企业须与主体工程一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化学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区域内,远离火种、热源和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分开存放;存储区混凝土地面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为了防止泄漏,存储区设置围堰,以满足泄漏时能够全部被拦截在存储区内; 4、对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应加强管理,不允许其停开集气装置,当集气装置因故障不能运转时,不能允许其继续生产,在其修复集气装置后才能恢复生产; 5、车间及仓库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电缆采用阻燃型,在电缆出口采用耐火材料封堵;根据消防要求,厂房周围设有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构筑物周围设环形消防给水管,并配备灭火器材装置; 6、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相关要求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明确危废贮存的管理人员及职责,严格危险废物堆放方式,做好警示标识、监控及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评审,定期与周边居民进行应急联动演练。 | 企****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应加强管理,不允许其停开集气装置,当集气装置因故障不能运转时,不能允许其继续生产,在其修复集气装置后才能恢复生产;危废仓库地面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在厂区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一般固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仓库位于2#厂房1楼东北侧,占地面积约10m2,贮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要求,危废间及各分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符合“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治要求,地面放置托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工程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工程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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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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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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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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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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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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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