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迈县老城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二批)配租方案及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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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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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二批)配租方案及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局对本次配租的工作要求,我司制定了《**县**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二批)配租方案》,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下午3点在我司皓月厅会议室(**县******广场二层)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保障对象通过公开抽签方式进行配租,现将配租方案及配租人员向社会通告,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并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898-****9058

附件:符合轮候条件申请人员名单(**镇)

******公司

2025年9月29日

**县**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二批)配租方案

为公开、公平、透明地做好2025年第二批**县**镇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根据《**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及《**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

2.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顺序及低保低收入、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配租的原则。

3.坚持随机抽签选房的原则。

二、配租房源

本次**镇地区拟提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52套,房型涵盖一房一厅、两房一厅,房源情况如下:

小区

房型

面积(㎡)

套数(套)

保障房一期

一房一厅

47

6

两房一厅

50

5

60

27

保障房二期

两房一厅

60

14

三、配租对象

根据《**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我县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住房问题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计划对52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名单以******管理局核准的家庭为准(详见附件)。

四、配租方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管理局与******公司(以下简称“县房管局、****公司”)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授权委托书》,****公司组织本次抽签分房等工作;县房管局对配租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配租流程

1.方案制定

****公司制定配租方案,并报******管理局备案和公示。

2.配租前公示

(1)公示方式:****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线上公示;**保障性**小区一期和二期公示栏线下公示。

(2)公示内容:本次配租家庭名单、方案。

(3)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请人直接按照方案进行实物配租;公示有异议的家庭,****公司****房管局,县房管局在配租前对存在的异议进行审核,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按原配租方案进行配租,经审核异议存在的,按审核结果进行处理。

3.配租方式:为体现配租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实物配租采取现场摇号配租方式确定配租房屋,****公司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申请家庭配租事宜,申请家庭需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抽取摇号顺序号,并按顺序号随机抽取房号,摇号结束后进行摇号结果登记确认。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短信通知配租对象配租事宜,包括摇号选房时间、地点等,并要求回复收到,未回复者再电话确认,以确保通知到位。

摇号选房时间:2025年10月1日下午15:00;

摇号选房地点:******公司皓月厅(**县******广场二层)。

(2)配租当日,工作人员当场裁剪顺序号及房号放进抽签箱,配租对象依据抽到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

①确认身份:由申请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委托书要求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签到后进入会场;

②抽取房号:会议开始后由主持人宣读《**县**公共租赁住房2025年(第二批)配租方案》,其后依次抽取顺序号,再依据抽取的顺序号抽取房号,并逐个登记后由抽签人签字确认。会议全程录像。

③结果公示:将中签人员名单及****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线上公示;**保障性**小区一期和二期公示栏线下公示,公示3天。

④中签人看房确认:公示期3天内,安排52名配租对象前往**保障性****办公室领取钥匙看房,确认住房的当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抽签确认书》,放弃住房的即需签订《放弃声明》。

⑤本****房管局备案,并与配租对象签订租赁合同。

五、严明纪律

按照《**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保障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

(三)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

(五)已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

(六)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

(七)主动申请退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八)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如有骗租行为的,经调查核实,由县房管局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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