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国有资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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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公告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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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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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元)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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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心国有资产转让 |
3,116,900.00 |
2,805,210.00 |
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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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情况 |
1、转让标的主要为**市**大厦9-10层装修设施和435项设备及家具资产,其中: ①装修设施:主要为********中心****中心)对租赁的**大厦9-10层的装修,包含整体装修装饰,供电给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污水废水系统、空调及通风工程等,地面铺瓷砖。 ②设备及家具:主要为用于**大厦9-10****中心运营的设备和家具,共计435项,主要包括治疗设备、厨房设备和工器具、电视、洗衣机、冰箱、沙发、床、柜子等家具,购置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24年4月,均在正常使用中。 ③场地承租权:主****中心****中心)租赁**大厦9-10层剩余租赁期权益,合同租赁期2017年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2、标的清单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3、资产详情见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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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中心****中心)属于****内设科室,位于**大厦9-10层,两层租赁面积合计约2011.92㎡,通过租赁**大厦9-10层(合同租赁期2017年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重新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家具,于2018年3月8日开业运营,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标的未进行转让、出售、出租、拍卖、抵债、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不存在他项权利。 2、转让方对位于**市**大厦9-10层的场地享有承租权,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成交后转让方、受让方及房屋出租方三方签署补充协议,受让方须作为新承租方承继原租赁合同,转让方不再承租场地。租赁用途:办公、****中心、美容中心、月子中心等。租金标准为含税金额:73.79元/㎡/月,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含税金额:24.6元/㎡/月,支付方式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当季物业费和租金。转让方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受让方有意继续承租上述场地,应自行与出租人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 3、成交价款不包含受让方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期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成交后由受让方将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再使用“********中心****中心)”标识,不得将****品牌LOGO应用于产品、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宣传物料等。 5、参与现场查看及主动放弃现场查看权利的意向方,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 6、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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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116,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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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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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中瑞恒信资产房****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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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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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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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委员会关****中心****中心资产处置相关事宜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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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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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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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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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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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90万元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签订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4、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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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按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 2、标的资产和承租场地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 和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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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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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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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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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 地点:**省**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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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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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0月20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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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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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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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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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中心国有资产转让 |
9月30日9:00 |
10月21日9:00 |
3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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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8030 陈先生 0898-****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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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2、海****服务中心窗口:**市**区****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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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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