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 标 题:****关于《**县城**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受田凸河改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灵审批涉农〔2025〕2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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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受田凸河改道工程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县兴灵****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县城**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受田凸河改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联合核查评审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一)改善县城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县城快速发展
《**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目标指出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加快工业、物流业、旅游业建设,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县域形成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中心****中心城市。实现上述城市发展目标,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而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道路建设是重中之重。**大道作为县**南侧的主要环城道路,连通了**路及荔香大道三期,是**县**南片区的交通性和商业性主干道。该道路的建设将会加快拉开县城城市框架,健全县城交通网络结构,形成**第一条交通环城路,从而带动城**南片区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同时也是实施**县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县县城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县城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县社会经济发展
**县与**市、**市、**市、**市、**市和**市等六市形成了“1个半小时”经济圈,具有良好的交通优势,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路网已不能满足县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但有利于区域内行政办公、金融商业、生活居住功能的发展需要,也可增加与外界的联系,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改善县城城市面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有实力的国内外投资主体和战略投资者,开发优势**,对**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县县城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县城的快速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县社会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二、工程建设方案概况
**县城**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路,南至荔香大道三期。道路全长3760米,近期规划建设道路宽50米,横断面形式为四幅路形式,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大桥)、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本工程是**县**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的配套工程之一,在**大道右侧建设一段长度319m的明渠。将受田凸**以上340m河段,沿着**县城**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右侧改道为319m长的明渠,明渠断面结构为梯形,底净宽6m,顶宽8m。其中,桩号K0+000~K0+090段与K0+110~K0+319段的护岸采用固滨笼挡墙形式;桩号K0+090~K0+110段的护岸为C20埋石砼护岸,埋石率为20%;桩号K0+114处**机耕桥1座,桥长7.98m,宽3.8m。另外,在受田凸河汇入钦**的交汇处,对360m2范围的河底采用C20毛石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为40cm。明渠进、出口设计底高程分别为59.70m、58.77m,设计明渠纵坡为2.92‰。
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建设,2026年3月完工,目前未开始施工;其中受田凸河汇入钦**河底护坡施工时段为12月至次年1月。
防洪影响分析范围: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影响分析范围是指涉河建设项目在施工、运行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影**利工程运行管理、防洪安全、防洪调度、河势稳定涉及的平面及空间范围。考虑到山区、丘陵、**区及省际边界河道防洪工程特点,合理确定上、下游影响分析范围。左右岸影响分析范围不小于河道管理范围。影响分析范围取值参考见表1。
表1 防洪评价报告影响分析范围取值表
| 分区 | 山区 | 丘陵区 | **区 |
| 上游及下游河道长度 | 3B | (3~5B) | (5~10B) |
| 注:1.B为项目所在河段两堤之间的河道宽度。无堤段河道,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河宽计算。 2.**区及丘陵区的省际边界建设项目,取值范围符合《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山区河道适当缩短。 | |||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5(SL/T80-2021),拟建工程所在河道地形属于丘陵山区,其上下游分析范围宜取3至5倍河宽,无堤防河道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河宽计算。拟建改沟工程河段的现状河面宽约10m,为保证本工程防洪影响分析范围的准确性及合理性,在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2021)范围规定的前提下,上下游边界适当扩大一定范围。
综合分析后,确定本项目防洪影响分析范围:改道前评价范围为钦**流教马桥至现状受田凸河汇入钦**至受田凸河黄茅村桥河段,全长1003m(其中钦**流长240m,受田凸河长763m);改道后评价范围为钦**流教马桥至改道后受田凸河汇入钦**至受田凸河黄茅村桥河段,全长1067m(其中钦**流长325m,受田凸河长742m),左右岸边界为河道管理范围线。评审认为,《报告》提出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情况、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基本合理。
防洪标准:**县**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的公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防洪标准与**县**防洪标准一致,即道路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县**规划范围的钦**流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县**规划范围外钦**流农村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县钦江支流受田凸段农田防护工程初步设计图册(报批稿)》中将受田凸河防洪标准定为5年一遇。本次改道河段位于受田凸河下游,属于农村地区,两岸现状及规划均无堤防。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并结合上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本改道工程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
三、防洪评价报告专家意见
专家组经分析评价认为《报告》针对河道演变、洪水计算复核、壅水和行洪能力计算、冲刷淤积计算与河势影响、堤防及岸坡稳定等方面做了较全面的分析,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编制要求,同意《报告》的防洪评价结论。
四、防洪标准及防洪评价计算
同意《报告》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水位壅高、冲刷计算等水文计算方法和成果。
五、防洪综合评价
(一)工程与现有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本工程是落实《**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的体现,与规划堤防存在相交情况,需与水利部门协商解决,本工程对堤防、护岸工程不利影响较小。
(二)有关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受田凸河均位于农村地区,规划河道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本工程采用的洪水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有关要求。
(三)工程对行洪安全的影响:
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洪水工况下,改道前K0+000断面(6号断面)设计洪水位分别为63.58m、64.22m、64.59m,改道后设计洪水位分别为63.53m、64.15m、64.50m。水位分别降低0.05m、0.07m、0.09m,本工程对受田凸河行洪影响较小。
施工期利用现状受田凸河导流,不占用现有河道行洪断面,对行洪影响较小。
(四)工程对河势稳定的影响评价:
由前文分析可知,本工程建设前后附近水域总体流态产生一定的变化,流态变化主要集中在改道河段附近,对河道整体流态改变不大。其中,改道河段上下游附近的水域流速流向变化相对较大,但随着与改道工程的距离增加,水域流速流向变化较小。
本工程的建设不会改变河势的稳定状态,河道的形态将保持稳定状态。
(五)工程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
根据计算,K0+000断面(6号断面)改道工程建前设计洪水位分别为63.58m、64.22m、64.59m,改道工程建后设计洪水位分别为63.53m、64.15m、64.50m。水位分别降低0.05m、0.07m、0.09,对改道工程河段以外的水位基本无影响;工程建设后,改道工程出口与钦**流呈90°相交,由于受田凸河的水流速度较快,对汇流口区域及钦江右岸护岸冲刷作用较大,需优化改道工程出口段的设计方案,如将出口处优化为喇叭口状,与钦江右岸护岸**衔接,同时进一步采取护岸、护底措施,提高其抗冲刷能力。
(六)对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本工程建设后,完善了区域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了汛期交通顺畅水平,因此工程建设后对防汛抢险是有利的。
(七)对施工期洪水的影响评价:
施工期受田凸河的施工便道过水涵管具有一定的壅水作用,在11月至次年3月时段,5年一遇最大壅水高度0.30m,最大壅水影响长度504m;在12月至次年1月时段,5年一遇最大壅水高度0.20m,最大壅水影响长度351m。施工期应加强观测,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及时开挖施工便道过水涵管,降低施工水位对上游的壅水影响。如果本工程的建设期为汛期时,对施工洪水是有影响的,建议编制防汛预案报防汛部门备案。
(八)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本工程的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与受田凸河防洪标准一致,满足防洪排涝管理要求。
(九)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
本建设项目为非排污项目,因此建成后对下游取水没有影响,仅在基础施工时候对水质产生一些影响,但是影响范围很小,施工完成后影响消失。
综上所述,防洪综合评价内容齐全,评价可靠,同意《报告》的结论。
六、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同意《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七、结论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城**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路段)道路工程受田凸河改道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本同意按工程建设方案在相应河道内实施。
(二)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防止产生水事纠纷,建设单位负责解决因工程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涉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施工单位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禁止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泥砂等排入河道,降低施工过程对河流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提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
****水利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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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